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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8-15 16:18:18 整编:广东自考网 阅读量:1 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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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
粤考委〔2024〕4号
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,各有关主考学校:
根据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《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》及《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》相关精神,结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等情况,决定调整部分专业的主考学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01专业和学校



(一)华南理工大学等3所高校将不再担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等7个专业的主考学校,具体情况详见附件。
(二)增加广州理工学院为工程造价(专业代码:120105)专业主考学校

 

02过渡期的设置及要求



对华南理工大学等3所高校承担附件中相应专业主考学校的收尾工作设置过渡期,稳妥做好收尾工作。
(一)从2024年10月考试起,相应专业不再接受新生选择附件中对应的高校进行自学考试报名(报名时考生无法选择该类学校作为承办主考学校,专业建设主考学校仅用于区分专业考试计划)。
(二)相关高校2027年12月31日前须继续履行主考学校有关职责,及时公布收尾过渡期内相关工作安排,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、毕业办理、咨询服务等收尾工作,确保该项工作平稳、顺利进行。
(三)高校须严格按照学位管理部门规定,做好相应专业学位授予相关政策的宣传、解释等工作。 
关于调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
来源:广东省教育考试院

 


专本咨询:13823604457(汪老师)

硕博咨询:13809882219(吴老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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